廉政监督
一、本栏目由汕头市公安局纪委主办。欢迎广大网民对我市公安机关及民警廉洁自律、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投诉。
二、网上监督投诉倡用实名。公安纪检监督部门着重受理实名投诉。请网民以客观、理性的态度,实事求是、详尽反映情况, 并如实提供您的姓名或联络方式。我们将认真履行廉政监督职能,维护公平正义,纯洁警察队伍,并依法、及时向您反馈有关情况。
三、公安机关对举报投诉信息实行保密制度,维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。
四、举报投诉人不得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被投诉人。对借投诉诬告陷害被投诉人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做出严肃处理; 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虚报和浪费警用资源会招致法律处罚。严禁在本栏目发送垃圾信息,违者将转交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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